山西省出台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9-04-08 14:24:44 点击次数:12256 】 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 省级和11个设区城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我省日前出台的《山西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全省将基本建成三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省级和11个设区城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要在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30家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和兼营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各设区城市争取用3-5年时间,使租赁住房占新增(改造)住房供应量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围绕发展目标,我省确立了4个方面的工作任务:首先是培育多元化租赁住房供应主体。要发展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引导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开展租赁经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租赁企业。
第二是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以各设区城区或企业为主体,新建、改建、购租一批租赁住房。太原市年底前至少推出2个项目开展购租住房试点。2019年起,各设区城市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至少要配建20%的租赁住房。2019年底前,各设区城市推出1-2个项目开展改建租赁住房试点。
第三是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措施。要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以及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制定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租赁房屋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公共租赁房屋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租购同权政策的实施。
第四是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要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住房租赁行业及信用管理。
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实施方案》要求各市成立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各项工作。太原市作为我省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要发挥好引领作用;明确各市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上下联动、多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记者辛义生
实习生张丹露)
创新举措 确保落实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我省住房租赁市场近年来发展很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可是仍然存在供应主体单一、供应结构不合理、制度设施不完善、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管和服务不适应等问题。日前出台的《山西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找准了我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问题症结,并给出了具体实施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特别是提出从金融、税收和用地保障等方面完善政策支持,会极大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当前,我省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积极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创新举措,想尽办法,为培育多元化租赁住房供应主体的目标提供方便,为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的任务大开绿灯,为我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添砖加瓦,保障《实施方案》尽早落地,为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