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耄耋老人的热血诉说:对山西省代县第六中学改变其公有性质的粗浅看法【 来源:昆仑策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08-18 11:38:21 点击次数:12141 】 

今日政经参考编前语:事实上,文中可敬老人所说的问题在全国一些地方颇具代表性,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一些公立学校被迫关停合并,一些民营学校却如雨后春笋扬名当地。除去经济因素外,恐怕和当地分管教育的领导以及主管部门领导分不开。为何政策要向民营学校倾斜?为何要民办公助?有些地方竟然把公立学校最好的老师都“无私的”支援了私立学校,其中背后的隐情让人猜不透。代县第六中学是一所公建民助的乡镇中学,占地五十亩,建筑面积八千余平方米,是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寄宿制公办初级中学。校内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教师宿舍楼各一栋。教学楼容纳了七个教学班,配有七套多媒体设备、三个微机室和一个信息技术标准化考场,接入了五十兆光纤宽带专线,师生学习空间达90%,实现了教育信息化的全面提升,为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这样新高学子可以在基本不花钱的情况下,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业,故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但是,就这么一座好的实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2019年暑假期间,却改变其公有性质,成为一所民办学校,致使新高乡这个210平方公里的面积、居住着5114户、18781人的乡镇,没有一所实行义务教育的公办初级中学。要想读初中,就得每年花8400元,否则就背井离乡,远到他乡去读书。个别学生既不想到其他地方、也不想花这8400元,走上了失学的道路。这种情况在全市、全省、甚至于全国范围内,恐怕也为数不多。

  一、代县第六中学,改变公有性质,是一严重的违法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上述两部法律说的相当清楚。代县改变第六中学的性质,不仅是踩了法律的“红线”,而是大踏步跨越了法律的界限,走向了法律的对立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指出,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为之,我曾经在两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上,面对县委主要领导,严肃的提出了“改变六中性质”是违法行为。并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做了书面反应和微信告知,意思是应尽快加以纠正,以免挽回不良影响。但至今石沉大海。

  百姓违法有人管,应该。公务员甚至是主要领导违法无人管。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下去,难以服众。

  二、改变代县第六中学的性质,变公有为私营,采取的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做法。

  为什么改变代县六中其性质?

  代县教育行政部门给出的说发是:六中在校学生只有78人,教育、教学资源闲置现象比较严重。据我了解真实现象并非如此,2019年第一学期,当时六中学校有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7人,在全县农村中学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上馆镇和阳明堡。

  代县教育行政部门给出的第二个说法是:2019年7月1日,新高乡教育办公室向县教育局写了一封《代县新高乡教育办公室关于在六中设立北京新学道代县双语学校的请示》;7月3日,代县教育局向县政府发出《代县教育科技局关于设立北京新学道双语学校的请示》(代教[2019]26号);7月5日,代县人民政府签发了《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京新学道代县双语学校的批复》(代政函[2019]30号)。审批速递之快,办事效率之高。实在使人感到惊讶。

  如此大的一件事情,竟然在一周之内(五个工作日)办妥。有人信吗?据我了解,当时并没有新高乡教育办的请示,而是后来补上去的。岂不是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学校性质改变之后,读小学的每人每年交21000元,读中学的每人每年交23000元。这样计算下来,完成九年学业,需要花费20万至25万元。对于代县广大民众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一般老百姓的根本承受不起的。

  这样的学校是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明眼人一看便知晓。但是就这样获取暴利的民营学校,手续竟然是以非营利民营学校申办的。

  在国家普遍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今天,相关领导和部门,竟然偷天换日、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以非营利民营学校的名目批准新学道双语学校这个营利性学校的办学资格,不惜侵犯新高乡学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哪里来的胆量!

  三、改变代县第六中学的性质,严重影响到代县的脱贫工作。

  新高乡的学生过去上初中,享受的是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基本用不着花家长的钱就可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业,而且是就近入学。

  自从去年代县六中被私立学校新学道双语学校取代后,新高乡户籍读中学的学生就被无情剝夺了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新高乡户籍的学生要想就近入学,有两条路可选:第一条路,每人每年交23000元的学费在这所取代六中的私立学校标准班学习;第二条路,每人每年交8400元的学费在取代六中的私立学校的普通班学习;否则离开新高家乡去代县五中读书。

  为了就近入学,家长很无奈,有74位新高籍家长咬紧牙关,交费8400元,让自己的孩子在新学道私立学校普通班学习。

  据了解,这74户家庭,有37户是新高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据说,代县己经全部脱贫,那么也包括新高这37户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吧?这就使人很难理解,这些家庭在供学生上初中不花钱的去年上半年,还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年拿出8400供学生上学,反而成了脱贫户。难道他们家里都挖出了金元宝?

  一年之内,这37户有什么特殊收入?只能使人推测原来建挡立卡是假的,否则全部脱贫是假的。

  由此可以怀疑,代县的脱贫工作有领导意志在其中作怪。应该在不以权压人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逐户核查是否脱贫,因为在脱贫攻坚问题上不允许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改变代县第六中学的性质,变公办为民营,美其名曰为引进民办教育,实质是对公立学校的侵占和掠夺。否则,为什么要不择手段变公办为民营呢?

  在全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今天,公办教育仍是我国目前教育的主体,民办是对公办教育的补充。

  我并不反引进对民办,但我反对那些钻营取巧、侵占国有教育资源、掠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义务教育的阵地、使广大人民群众付出沉重代价的公开腐败行为。

  代县目前教育工作确实很差,代县民众对代县教育已经失去了信心和希望。据知情人反映,全县1.4万名学生中,竟有8000名左右不惜花高额学费去代县境外读书。

  对今年的代县的高考,我丝毫不敢恭维。从代县中学发出的喜报看,代县中学一本达线7人,二本达线50人。加上艺体类一、二本达线27人,代县达二本线以上的学生仅有84名据我所知,代县今年的考生是790人,这样达线率仅有10.6%,代县现在在全忻州市是什么位置,不言而喻。数字是最抽象的,但是最能说明问题。

  去年县领导组织的两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上,老同志们对搞好代县教育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不知县领导听取了没有?坐下来认真研究过这个问题没有?问题的症结是什么?开出对症下药的良方在哪里?

 最近听说,代县每年从财政拿出50万人民币付给忻一中,以帮助代县提高教育质量。愿望应该是好的,我看不一定会取得什么效果。俗话说得好,“肥水流向外人田,势必荒了自家的田”,这还是有一定哲理的。资金外流不内供,势必要挫伤代县部分教师的自尊心和工作的主动性。

  代县教师基本都有大专学历,尤其代中的教师都是本科毕业,具有研究生学历也不乏其人,且多数已任教多年,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素质不一定比外边的低。教育没有搞好的责任完全在领导层面,是县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措施而造成。

  具体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不到位,教与不教一个样,教好教差一个样,分不出彼此。好的得不到应有的表彰和奖励,差的受不到应有的批评和鞭策。我想,应该将这50万拿出来,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那些坚持奋战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勤勤恳恳、呕心沥血的教育工作者和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个上上下下重视教育、人人关心尊敬教师、全体教师积极向上勇于奉献的局面,全面推动代县教育事业的振兴和发展,使代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向前发展的路子。

  本人已届耄耋之年,有生之年所剩不多。目的是在我心脏停止跳动之前,能够看到代县教育蓬勃向前发展,能够看到代县高考再传捷报、再创辉煌,能够看到代县在每年高考之后,有更多的学子,实现升一本、上重点、闯名校的梦想。同学能满怀喜悦、奔走相告,如愿以偿地大踏步跨入全国各级各类大学的校门继续深造,为振兴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充分体现代县这个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后继有人。这就是我,一个耄耋老人要想达到的目的与希望。          

                                                                                                                作者温致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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