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工商质监局查处一起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案【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6-09-02 18:29:04 点击次数:2518 】 

      近日,霍州市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高某有在其存续期间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十五日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但当事人逾期仍未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随后该局执法人员又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详细告知当事人该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存续期间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后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其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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