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组建市医疗卫生人才库
首批有254人入选
10月12日,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市医疗卫生人才库首批入选人员确定,共有254人名列其中。按照近日出台的《太原市医疗卫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医疗卫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
据了解,我市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组建市医疗卫生人才库,培养、聚集一批医疗卫生优秀人才,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人才支撑。
人才库入选者需具备四项基本条件:一是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医德高尚,事业心、责任感强;二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是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四是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奖励或荣誉称号人选,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项目、学术项目、科学技术项目等人选。
入选者需承担三项职责:站在学术前沿、推进学术技术研究,带动本专业在学术领域不断取得新成果。积极培养年轻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动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培训授课、专业咨询、技术帮扶、基层巡讲、评议评审等任务。
入选者可享受如下待遇:优先推荐参评省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培养计划、评选省市级以上成果和荣誉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培训和学术活动,组织参与省内外重大科研课题评选;可作为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的加分项。(记者 郝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