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4-25 16:26:47 点击次数:8737 】 

    省卫生计生委传来消息,本月底前,省内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即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就医可以“先诊疗后付费”。2012年起,太原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农合患者“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惠及全市百余万参合农民。此项政策实施5年来,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减轻了参合患者就医负担,受到广大参合患者的欢迎和认可。

    为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垫资压力,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结合太原等我省部分地方的实践经验,此次,我省将启动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据了解,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参合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就可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社会保障卡(参合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城乡居民医保应补偿部分,患者只需结清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

    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记者 郝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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