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原中考政策公布 政策性加分不累计【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8-06-15 14:49:20 点击次数:9825 】 原标题:2018年中考政策公布 6月20日-22日考试,7月7日公布成绩

  6月25日8时-30日18时网上填报普高、中专和职高志愿

  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6月14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太原市中考考试政策。中考于6月20日开始,6月22日结束,成绩于7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太原教育门户网站”查阅成绩。

  今年的考试、录取、志愿填报方面以及太原市中考政策又有哪些规定?记者一一进行梳理。

  考试政策

  总分为730分 语数外文理综实行网上评卷

  太原市2018年中考总分为730分。文化课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思想品德75分)。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考试项目为3项,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20分;立定跳远,15分;选考项目,15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太原市2018年中考总成绩。

  文化课考试办法: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闭卷考试。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携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外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进行,开始播放录音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8时30分,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在专用扫描答题卡上填写(涂)答题内容,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写(涂)扫描答题卡的训练工作,确保每一名考生都能熟练掌握扫描答题卡的填写(涂)办法。考试过程中禁止携带使用计算器。

  加分政策

  加分不累计 按最高一项计算

  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小店区户籍考生可报考小店一中、迎泽区户籍考生可报考太原五十二中、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可报考太原五十三中、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可报考尖草坪一中、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可报考太原二十中、晋源区户籍考生可报考晋源实验中学、古交市户籍考生可报考古交一中和古交第二高中、清徐县户籍考生可报考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阳曲县户籍考生可报考阳曲一中、娄烦县户籍考生可报考娄烦中学。

  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加分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市招生部门连同考生档案一起交录取学校。

  填报志愿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今年,所有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可网上自主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分别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演练为6月23日8时至18时。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太原教育门户网”组织考生进行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的模拟演练。

  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6月30日18时。7月21日8时至7月22日18时、7月28日8时至7月29日18时、8月11日8时至8月12日18时公布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补报志愿。

  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具体时间为7月17日8时至7月19日18时。8月10日8时至8月11日18时、9月10日8时至9月11日18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或“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补报志愿。

  录取原则

  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8年中考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顺序进行。

  录取原则为: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2、定向生录取以保证定向生指标完成率为基本原则,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

  4、太原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统招生分数线。

  5、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7、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8、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 录取办法看清楚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第一阶段录取。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小语种录取;太原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补报志愿参加录取,未补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3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文件执行。

  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优质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意见》文件执行。

  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各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备案,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业章”,被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录取的学生,按原有规定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发就业报到证。

  职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完成。各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招生学校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网上填报注册入学学生信息并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特别提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太原中考有规定

  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包括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以及师范、幼师、特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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