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 来源:三晋都市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4-22 17:21:47 点击次数:4800 】
为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我省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4月2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出台。
我省将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严重、对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影响明显、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关停计划,限期完成关停搬迁工作。各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已被国家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首批实施范围。各市要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4+ 2”城市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燃煤控制的有关要求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10月底前,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加大钢铁企业限产力度。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对于二氧化硫超标严重的城市,鼓励自加压力,实施采暖季钢铁企业限产,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实际用电量核实企业限产措施落实情况。
我省将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理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建立职责明确、流程清晰、响应及时、督查到位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水平。
加快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京津冀地区有关标准修订省级及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不同级别减排比例要求,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提前24小时启动应急预案。各市在应急预案中增加燃煤污染防治、控制二氧化硫的应急响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