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公布。到2020年,全省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显著增强,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入中西部教育先进行列。
学前教育
全省城镇小区到2020年配齐幼儿园 乡镇至少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到2020年,全省城镇小区配齐幼儿园,乡镇至少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
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合理规划公办园布局,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发展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加大对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租金、派驻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加快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创新保育教育方法、内容和途径,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实施优质幼儿园帮扶计划,提升科学保教水平。
义务教育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到2018年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全部达到国家底线和省定基本办学要求。
加快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人口生育政策调整需要,预留和保障城镇学校建设用地,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强化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考核、奖励、问责和公告公示、监测复查制度,2018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基本消除校际、城乡、区域间的差距。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
大力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并形成常态化。推进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深入推进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结对帮扶、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基本消除“择校”现象。
精准帮扶困难群体。落实国家“两免一补”等相关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和地方试点工作,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和学生营养状况。
高中教育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 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高中
到2020年所有高中阶段学校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水平。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加强条件保障,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优化结构布局,继续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高中。实施优质高中帮扶计划,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逐步化解公办普通高中债务。
支持举办一批以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为特色的高中学校,鼓励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探索综合高中、“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等多种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为学生发展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职业教育
大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制度
持续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到2020年省级以上骨干专业实训基地覆盖率达到80%。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政企校多元投资、多方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
大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强化设区市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根据本地实际,统筹推进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职业教育体系及专业结构优化,确保每个县(市、区)办好1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的形式,整合办学资源,形成规模效益和质量效益。优化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布局。积极支持推动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变,探索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从中职、高职到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贯通衔接、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互为补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制度,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全面完成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任务,省级以上骨干专业实训基地覆盖率达到80%。
本科教育
遴选6—8所普通本科高校作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遴选6—8所普通本科高校作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率先探索应用型发展模式,条件成熟后重点向新建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推广。应用型本科高校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着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行业企业合作发展平台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重点支持与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煤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关的100个学科专业建设。建立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制定完善学科专业设置、建设与评估标准体系。
特殊教育
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起特殊教育学校
推行全纳教育,建立保障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网络。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起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且未建起特教学校的县(市、区)建起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在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数量较多的普通学校增设资源教室;对有特殊困难或残疾程度较重且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全面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水平。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等教育机构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以县为单位建立实名登记的6至14岁残疾儿童少年档案,落实“一人一案”,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保障。
开放教育
加快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打造一批留学生教育品牌课程和专业
稳步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1800人以上,选派3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赴境外培训。提高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额度,新增1—2所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院校,打造一批留学生教育品牌课程和专业。
加快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校和职业学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一流职业学校举办合作项目。建设一批合作办学示范项目,建成若干门全英文授课课程,中外教师合作开发10—15门课程和教材,纳入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机制、年检制度。
到2020年力争依托我省高校建设的孔子学院达到4—5所。强化中方合作院校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骨干教师选派和培训机制。(记者 王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