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杠杆效应”,我省再放政策红利 20亿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技术改造
5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我省将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高到了20亿元,并修订了《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支持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实施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项目的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2017年,我省下达的9.44亿元技术改造资金共撬动社会投资484亿元,全年技改投资完成617.2亿元,增速14.9%,高于全省工业投资增速11.8个百分点。2018年一季度,全省工业企业技改投资完成72.5亿元,增长32%,高于工业投资近40个百分点,占全省工业投资比重29.8%。
据了解,新修订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和比例等方面有一些变化。其中,在2017年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分类,对构建山西现代产业体系至关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比例提高为基准利率的2倍(8.7%),其他项目提高为基准利率的1.5倍(6.525%),进一步加强资金的导向作用。
同时,加强支持对象与支持重点领域方向的对应,将支持领域由明确的八个方向进一步向外扩展延伸。将资金支持对象扩展到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具备“小升规”潜力的企业,扩大覆盖面,促进规模以下存量企业通过实施技改项目实现“小升规”,进一步增加我省规模以上企业数量。
此外,我省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产业转型标杆项目,对我省转型综改具有重大意义的标杆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一事一议,重点支持。(记者 许晶晶)
○权威解读
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被追责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经信委副主任马运侠、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张效生对我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记者:《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是省政府去年3月份发布的,今年又做了修订,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省经信委副主任马运侠:在去年专项资金使用中,资金支持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适用性相对不足。2017年技改资金以贷款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作为计算支持额度的基数,对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适应性不足,对技术创新、信息化、软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轻资产比例较高的项目支持力度较低。
资金支持对象范围相对偏窄。2017年技改资金支持范围为省内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但我省规模以上企业仅3500余户,数量远远低于中部其他省份,而且部分通过技改可以实现“小升规”的企业也不在支持范围,覆盖面相对不足。修订后,将资金支持对象扩展到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具备“小升规”潜力的企业。
资金支持力度相对偏低。2017年资金支持比例参照当年央行贷款基准利率(2017年为4.35%),远低于国家15%的比例,与其他省市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
记者:我省在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措施,来保障专项资金取得预期效果?
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在我省财政刚刚进入恢复性增长的状态下,拿出20亿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可以看出省委、省政府对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换增长动能的信心和决心。
作为公共财政资金,如何让其用得更有效、更合规,这也是新修订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其中,建立了两个机制:一个是绩效考评机制,涵盖专项资金设立、实施、完成等各个阶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依据;省财政厅及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由经信部门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结果,提出项目完工意见。
另一个是责任追究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责任追究不仅只针对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对违法、违规的审核部门、中介机构等同样会进行追究。
记者:能否详细介绍下技术改造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张效生: 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共支持节能项目32个,总计安排技改专项资金1.37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6.8亿元。通过专项资金对节能类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有力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增强了企业开展节能的内生动力。通过资金手段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加深了企业对节能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加之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过程中市场机制作用的显现,使企业认识到,节能不仅能降低成本,而且可以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获取利益,企业节能的主体意识得到加强,使企业有更强的内生动力去开展节能工作。
推广了一批新的节能类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我省对采用技术先进、示范效应好、节能潜力大的技术项目进行了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的20余项节能技术在此次支持项目中得到了有效应用。
2018年,我省将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中,继续重点支持一批工业领域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高耗能、高排放的领域,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和高碳企业以实施重大项目为载体实现节能减排,拓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
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补助方式:
专项资金支持主要采用贴息、补助和奖励方式。
贴息。对企业(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补助。对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支持。
奖励。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及其他轻资产项目和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项目,给予奖励支持。
支持对象:
一是在山西省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主管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
二是在山西省境内实施符合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省委、省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和方向,省经信委确定的其他重点领域和方向规定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