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8-19 19:17:11 点击次数:5156 】
(记者何宝国)《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开始实施。我省将建立优先购电机制,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居民生活用电、重要公益性服务用电等纳入优先购电用户目录,当出现电力缺口等情况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
昨日公布的《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及配套措施显示,我省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电力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政府将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以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社会安全等用电。
我省将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优先购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优先购买电力电量,并获得优先用电保障。优先购电适用范围:第一产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包括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
我省将建立优先购电用户目录,并根据保障需要,对目录用户进行甄别、完善和动态调整。电网企业配合做好优先购电用户甄别和电量统计。在优先购电保障方面,将优先购电用户用电量需求全额纳入优先购电计划,由电网企业及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企业按照政府定价予以保障;优先购电对应的电力电量由所有公用发电机组共同承担;当出现电力缺口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