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鼓励对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1-03-18 15:56:27 点击次数:11889 】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日前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原则,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
人社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已超过两亿人,占就业总量比例从前几年的20%提高到26%,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28%。
《指引》不是强制性规定,突出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与企业利益相一致的政策导向,不会增加企业负担,是政府提供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的具体举措。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有助于调动技能人才积极性,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指引》提出,对于技能人才,可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同时,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并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
《指引》提出,对掌握关键操作技能、代表专业技能较高水平、能够组织技改攻关项目的,其薪酬可达到工程技术类人员的较高薪酬水平,或者相当于中层管理岗位薪酬水平,行业佼佼者薪酬待遇可与工程技术类高层级专家和企业高层管理岗的薪酬水平相当。
除了引导企业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指引》在薪酬体系、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单元、中长期激励设计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建议。技能人才工资结构可由体现岗位价值的岗位工资单元、体现能力差别的能力工资单元和体现绩效贡献的绩效工资单元等组成。根据需要,还可设置鼓励多学技能、向复合型人才发展的多能津贴或通岗津贴等。(李桂杰)